寻衅滋事立案二十日或者两个月结案,寻衅滋事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,法院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结案,特别情形下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;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,法院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结案,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。
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零八条规定,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,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,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。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,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,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,可以延长三个月;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,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。
第二百二十条规定,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,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;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,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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找法网提醒,寻衅滋事拘留几天时间要按照具体情节确定,寻衅滋事行为尚不构成刑事犯罪的会处以拘留的处罚,根据情节轻重,拘留时间也不同。情节较轻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六条
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:
(一)结伙斗殴的;
(二)追逐、拦截他人的;
(三)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、占用公私财物的;
(四)其他寻衅滋事行为。
三、犯寻衅滋事罪的,缓刑的适用必须符合以下两个条件:
1.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,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,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,社会危害性较大,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,所以不能适用缓刑。
2.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,悔罪。